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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民主:民主解放的時候

直接民主

那麼奧地利的民主發展呢? 男人或女人有什麼選擇可以聽到? 每隔幾年投票一次嗎? 這就是民主所能提供的嗎? 它是否值得民主這一術語 - 即“人民統治”?

而在幾年2011到2013 - 大選前,請注意 - 已經導致對直接民主專家,媒體,社會團體和政界人士,在這個國家的民主辯論的發展壯大難得的肥沃而深刻的話語已經變得相對安靜最近。 因此,在目前的政府計劃中,只有2014開頭的意向書在全國委員會召集了一個委員會。 它還不存在,現在不應該讓我們感到驚訝。

“在政府決定之後,選民被告知他們發現的妥協是他們自己的意願,因為他們已經向某些政黨投票。”
Erwin Mayer,“mehr demokratie”的發言人。

直接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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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奧地利直接民主的辯論是怎麼回事? 我們生活在一個運作良好的民主國家 - 不是嗎? 與政治相反,奧地利憲法的言辭非常明確。 “聯邦憲法”第1條規定:“奧地利是一個民主共和國。 他們的權利來自人民。“然而,仔細觀察,有合理的懷疑。 政治生活往往看起來有點不同。 它受政黨政治的影響,其中黨的福利優先於共同利益。 每天我們都會觀察俱樂部的強迫,個人和特殊利益,客戶政治和遊說者如何贏得實際的選舉意願。 在選舉之前,人們可以看到各種各樣的黨派計劃,模糊的政治家言論和競選口號。 政治項目最多可以猜到。 在最少的情況下,人們可以具體地了解當事人在選舉後將採取的立場。 最後的政府計劃是閉門造車的。 “政府計劃決定後,選民們被告知他們發現的妥協是他們自己的意願,因為他們已經向某些政黨投票,”發言人歐文·梅耶說。更民主“。
正是這種不透明和不一致的民主做法導致奧地利政治祛魅的增加。 還是政治家懶散?

直接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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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民主:參與的願望

雖然選民投票率偶爾下降,政黨幾乎無法招募新成員,但公民參與正在蓬勃發展。 無論是政治,體育,社會問題還是文化 - 越來越多的人公開參與並免費。 最新的全國性2008志願服務調查顯示,44提供了15志願者工作的一定比例。 大約有1,9百万奧地利人在俱樂部或組織中 - 畢竟,這超過了15歲的三分之一。
議會公民倡議 - 將允許公民團體從500人提出了聯邦法律或對現有法律的執行情況全國委員會的建議 - 因為2000增加了百分之250。 自1980er年以來,以及國家和社區層面的公民投票和公民投票數量顯著增加。 奧地利政治學者齊格琳德羅森伯格和白木香Seeber注:“對於奧地利,可以說時態關聯方的不滿,拒絕投票,並越來越多地使用直接民主的手段。”在剛剛過去的十年中對民主開發中的十大公民倡議為了進一步發展奧地利民主,已經起草了許多改革建議。

隨著政治嗎?

鑑於這些數字,人們很難否認人們對政治的興趣。 相反,對政治家的信心處於歷史低位。 例如,社會科學研究學會的一項研究表明,人們對司法,警察或工會2012等公共機構的信任略有上升。 另一方面,46受訪者中的1.100百分比表示,政治家與公民失去聯繫,38百分比確信他們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奧地利市場營銷協會(OGM)在2013年度進行了類似的調查。 78的500百分比受訪者表示他們對政治很少或沒有信心。

奧地利的直接民主?

根據定義,直接民主是投票人直接投票於政治問題的過程或政治制度。 Gertraud Diendorfer,董事總經理 維也納民主中心,將直接民主理解為“代議制民主制度的補充,糾正或控制工具:”憲法規定的直接民主文書允許公民參與選舉,即使在具體問題上也直接影響政策採取“。

唯一的缺點:直接民主的經典工具 - 例如全民投票或公民投票 - 的結果絕不具有約束力,因此或多或少受到全國委員會政治決策者的支配。 只有公民投票才能產生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人民決定。 但是,只有國民議會才能決定是否舉行公民投票。 根據“全國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公民的倡議或請願只能用於向國民議會提出具體的待遇要求。

經過仔細檢查,我們的直接民主文書相對而言是無牙的。 對於“制止假民主!”倡議的發言人格哈德·舒斯特(Gerhard Schuster)而言,如果通過全民公決提交給國民議會的提案未獲議會通過,則目前無法舉行全民公決。

鑑於公眾參與的機會貧乏且被忽視,在最好的情況下,這使我們能夠向政治決策者表達我們的意願,不足為奇的是,只有約55%的奧地利人對民主的運作方式感到滿意。 正如OGM的《 2013年民主報告》所示,三分之二甚至支持擴大直接民主。

直接民主:奧地利的文書

請願書 允許公民在議會中啟動立法程序,但不幸的是,它沒有任何約束力。 因此,難怪到目前為止在奧地利進行的37申請中只有五項是成功的,因為它們實際上導致了法律。

全民公決 是奧地利最年輕的直接民主工具。 他們為全國委員會服務,以獲得民眾的意見。 沒有了,因為即使公民投票的結果也沒有。 雖然必須指出,全國委員會從未超過公投的多數結果。

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 全民公決 從上面規定。 他們允許民眾直接對憲法和聯邦法律草案投票,在這裡他們的決定具有約束力。 但是,只能對已經起草的法案草案進行公民投票。 但根據維也納民主中心的說法,如果一項簡單的法案已經在全國委員會中佔多數,那麼就不太可能找到足夠的投票來開展公投。

此外,全國委員會的議事規則仍然顯示 請願和公民的舉措 上。 在這些文書的幫助下,議員(請願者)和公民(公民倡議)可以提出具體的治療要求。

更直接的民主,但如何?

問題仍然存在,直接民主如何更好地發揮作用? 奧地利如何能夠實踐其憲法原則,以便法律實際上來自人民?
許多公民的倡議已經致力於這個問題,起草改革建議並對政治家提出明確要求。 從本質上講,推進民主的概念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第一,公民投票必須伴隨著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公民投票。 其次,公民必須能夠為法律的製定和製定做出貢獻。

直接民主可能看起來像是一種倡議“人民立法吧!“。 關於三個階段的過程,包括民眾倡議,公民投票和公民投票。
與現行法律制度相反,公民實際上可以選擇通過法律或政治指令。
雖然民眾倡議的重點是提出這一想法,但人口是在隨後舉行的關於該倡議的社會相關性的公民投票的背景下。
在此過程中提供了定量的障礙,起到重要的過濾功能:是不是大部分舉措 - 即只追求個人或特殊利益或者乾脆是太技術,300.000簽名的障礙將不會取得成功,“過濾” ,

媒體在這項提案中也發揮著核心作用,因為他們必須通過媒體委員會確保在公投前的三個月內,在大眾媒體上進行自由和平等的利弊討論。

舒斯特認為,這種補充制度在立法的兩大支柱中具有巨大的優勢,儘管它們共同發揮作用,但它們仍然是相互獨立的。 人民的意志不與議會主義競爭,而是用一個迄今被忽視的組成部分來補充它:人民。

來自“現在人民立法!”倡議的奧地利三階段立法提案

受歡迎的舉措 (1級別)30.000公民(針對100.000,目前需要公民投票)向全國委員會提交法案或政策草案。 國家委員會就該倡議提出建議,並且必須招募由該倡議的讚助者授權的三人。 如果被國民議會拒絕,可以啟動公民投票。

請願書 (2階段)在註冊週之前,將通知每個家庭的請求措辭。 從300.000支持公投成功並導致公民投票。 在公民投票前至少三個月,在大眾媒體上進行平等和全面的信息和關於利弊的討論。

公投 (3級別)多數決定。

直接民主 - 結論

直接民主不僅是奧地利的熱門話題。 例如,所謂的歐洲委員會威尼斯委員會也指出,原則上應避免高參與率和只產生諮詢效果的程序。 與選舉程序類似,選民也必須能夠在實際投票中看到他們的參與與結果之間的明確聯繫。

通過這種方式,人們應該有更多的發言權並積極地塑造和共同決定他們的未來。 因此,直接民主導致政治進程結果的更大合法性,並增加或創造支持政治決策的意願。

照片/視頻: 格諾特·辛格, 現在, 選擇媒體.

2 Komment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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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要所有法律的大部分是由議會團體通過的,並且以這種方式以非人道的苦難剝削為中心,即反人類主義和反民主的遊說,就不能將製度(“皇帝的新衣服”)稱為“民主” ”在純粹的邏輯和語言方面將。 同樣建立在民主敘事基礎上的黑格爾辯證專橫的話語和妥協體系,無論如何也只是“為人民而快攻”,例如根本不適合危機管理,需要最大值,沒有共識. 一個新的“正確”和“人文”體系需要兩種立法機構:1. 真正(直接)民主的社會環境和 2. 自然法的執行為生活空間環境所規定。

  2. 只要議會團體通過了所有法律中的大部分(除其他外,以這種方式以厭惡人類、受苦、剝削為中心,即反人類主義和反民主的遊說有範圍),該系統(“皇帝的新衣”)不得“民主”,因為“... kratie”是指立法權。 同樣建立在民主敘事基礎上的黑格爾辯證專橫的話語和妥協體系,無論如何也只是“為人民而快攻”,例如根本不適合危機管理,需要最大值,沒有共識. 一個新的“正確”和“人文”體系需要兩種立法機構:1. 真正(直接)民主的社會環境和 2. 自然法的執行為生活空間環境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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