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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衝擊中的政治

濫用權力可能與政治本身一樣古老。但是什麼驅使人們去做呢? 那怎麼能係統地處理呢? 關於進入政治的實際動機是否有權力?

製造噪音

權力這個詞現在沒有經歷過它的最佳時期。 通常,權力與魯莽,專制和自我中心行為有關。 但那隻是故事的一半。 權力也可以被理解為製造或影響某事的一種方式。

斯坦福實驗
從1971年開始的心理實驗,其中模擬了監獄中的權力關係,顯示了人類對其他人的權力傾向。 如果一個測試人員是一名警衛或囚犯,研究人員通過投擲硬幣來決定。 在角色扮演遊戲的過程中,參與者(心理健康和健康測試)在少數例外情況下發展成為耗電的守衛和順從的囚犯。 經過一些虐待,必須停止實驗。 同時,它已多次拍攝。

仔細觀察,強大的力量和無力的力量肯定是有道理的。 作為一項規則,人們只有在收到值得回報的東西時才會自願服從權力。 這可以是關於安全,保護,定期收入,也可以是定位。 同時,鍛煉力量可以是一種積極的體驗。 在他的著作“權力的心理學”的心理學家和管理教練邁克爾·施米茨試圖為他的客戶的權力慾望到水落石出,並說:“權力提要本身它增強自我效能感和自我價值.. 它給予聲望,認可,追隨者“。
甚至普林斯頓大學著名的心理學家蘇珊菲斯克也可以很好地追求權力:“權力增加了個人的行動自由,動力,尤其是社會地位。” 到目前為止,這麼好。
另一個事實是,處於權力地位的人傾向於高估自己的能力,承擔更高的風險,忽視其他觀點以及其他人。 與社會心理學家的方法不同,他們似乎同意一點:權力改變了人的個性。

“我認為統治者必須感到他們沒有權力,但他們已經通過選舉給予他們權力,並且可以撤回(通過投票)。”

權力的悖論

著名心理學家屋頂大學凱爾特納,據伯克利,電源經驗,可謂是其中的過程“有人頭骨打開,取出那是同情和社會適當的行為尤其重要的組成部分。”在他的書“的悖論權力“他轉變了我們的馬基雅維利,對其權力形象產生負面影響,並描述了一種已經進入社會心理學的現象,即”權力悖論“。 根據凱爾特納的說法,人們主要通過社交智能和移情行為來獲得權力。 但隨著權力變得越來越強大,人類失去了獲得權力的那些品質。 根據凱爾特納的說法,權力不是殘忍無情地行事的能力,而是為他人做好事。 一個有趣的想法。

無論如何,權力是一種釋放的力量,可以在極端情況下使人瘋狂。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情境因素,例如廣泛的不公正感,羞辱感和絕望感,包括整個社會。 例如,希特勒或斯大林,以及一些50或20百萬受害者,令人印象深刻且可持續地向我們展示了這一點。
事實上,我們的星球一直並且富有政治色彩。 而且不僅在非洲,中東或中東。 歐洲歷史也有很多值得提供的地方。 我們都很高興地忘記了20上半年的歐洲政治格局。 在20世紀,獨裁者實際上沒有為自己的生存而犧牲,也沒有在他們的暴行中超過對方。 考慮羅馬尼亞(齊奧塞斯庫),西班牙(佛朗哥),希臘(Ioannidis),意大利(墨索里尼),愛沙尼亞(Pats),立陶宛(Smetona)或葡萄牙(Salazar)。 今天與白俄羅斯總統盧卡申科談論“歐洲最後的獨裁者”的事實,甚至在這方面提出了一點希望。

責任還是機會?

但是如何有效地解決人類經常失敗的權力過剩問題? 哪些因素決定了權力是被視為一種責任還是一種自我充實的個人機會?
心理學家圖賓根大學的安妮卡紹爾研究了一段時間,並呼籲這個問題,在這方面的三個關鍵因素:“無論功率被理解為一種責任或機會取決於人本身的文化背景,特別是具體的情況”。 (見信息框)一個有趣的細節是“在西方文化中,人們理解權力而不是機會,而不是遠東文化中的責任,”Scholl說。

合法性,控制力和透明度

權力是否能使人們變得更好(這是可能的!)或者變得更糟,但部分取決於他的個性。 同樣重要的是統治者所處的社會條件。 美國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榮譽教授Philip Zimbardo是本論文的一位傑出而堅定的倡導者。 憑藉著名的斯坦福監獄實驗,他令人印象深刻並堅持不懈地證明人們不太可能抵抗權力的誘惑。 對他而言,對濫用權力的唯一有效補救措施是明確的規則,制度化的透明度,開放性以及各級的定期反饋。

此外,社會心理學家的Joris Lammers的距離科隆大學認為最重要的因素在社會層面,“我認為,領導者需要覺得自己並不擁有他們的權力,但它是給他們其他人(通過選舉),並再次(通過取消)可以撤回“。 換句話說,權力需要合法性和控制權,以免失控。 “無論統治者是否看到這一點,都取決於積極的反對派,批評性的新聞以及民眾表現出反對不公正的意願,”拉默斯說。
反對濫用權力的最有效手段似乎是民主本身。 合法性(通過選舉),控制(通過權力分立)和透明度(通過媒體)至少在概念上固定在其中。 如果在實踐中缺少這一點,你必須採取行動。

賽道上的力量
權力地位可以被理解為責任和/或機會。 這裡的責任意味著對權力持有者的內在承諾感。 機會是自由或機會的體驗。 研究表明,各種因素影響人們理解和行使權力的方式:

(1)文化:在西方文化中,人們將權力視為一種機會而非遠東文化中的責任。 據推測,這主要受文化中常見的價值觀的影響。
(2)個人因素:個人價值觀也發揮著重要作用。 具有親社會價值觀的人 - 例如,他們非常重視他人的福祉 - 理解權力而不是責任。 具有個人價值觀的個人 - 例如,他們對自己的健康狀況有很大的價值 - 似乎理解權力而不是機會。
(3)具體情況:具體情況比人格更重要。 例如,在這裡,我們能夠證明,如果他們在這個群體中認同自己,那麼有權勢的人就會理解他們在群體中的權力。 簡而言之,如果你想到的是“我們”而不是“我”。

博士 Annika Scholl,蒂賓根萊布尼茨知識媒體研究所(IWM)社會過程工作組副主任 - 德國

照片/視頻: 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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