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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度:以官方保密的幌子

奧地利喜歡將自己視為一個現代民主國家。 但就公共信息而言,這是一個遲來的大器。 與盧森堡一起,它是舊歐盟中唯一尚未擁有現代信息自由法的國家,也是歐盟唯一一個官方保密仍在憲法中的國家。

您是否想知道奧地利在什麼基礎上做出政治決定? 奧地利的哪些公司得到補貼,或者奧地利的公司在哪些國家出口哪些武器? 為什麼地方議會剛剛決定擴大卡丁車賽道? 當局與我們一起與誰簽訂合同,合同的結構如何? 公共當局委託進行了哪些研究,它們揭示了哪些發現? 不幸的是,這些都是(至少在這個國家中)沒有得到答案的問題。

但是,作為一個或多或少關注世界的人們,我們很高興生活在一個國家,在這個國家,您可以按時領取薪水,生產線上有很多泡沫,最後您一次又一次找到停車位。 至少在大多數情況下,生活帶給了這裡所有的便利,但我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生活在審查制度之中。 因為我們只有在政治上可取或至少不敏感時才能獲得答案。

隨著時間的推移透明
隨著時間的推移透明
各地區的透明度
各地區的透明度

概覽透明度 -請注意,透明度法律並不是什麼新鮮事。 瑞典早在1766年就成為第一個通過《信息自由法》的國家,但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議會要求國王提供更大的透明度。 其次是1951年的芬蘭,1966年的美國和1970年的挪威。 鐵幕垮台和強大的民間社會解放運動之後,這種趨勢得到了進一步發展。 面對前所未有的腐敗事務以及迫切需要解決共產主義的過去,公民要求政府提高透明度。 在1990年代末至2000年代初,又有25個中歐和東歐國家通過了透明度法,從民法角度來看,現在這已成為國際榜樣。 與此同時,全球越來越趨向於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的趨勢令人印象深刻:自2002年以來,全球通過的透明度法律的數量增加了一倍以上,目前覆蓋了世界四分之三的人口。

秘密官僚

儘管奧地利有一部憲法信息義務法,根據該法,所有公共機構都擁有“有關其勢力範圍的信息”,但由於官方保密的特殊性,這一點被荒謬化了。

根據他們的說法,如果公務員的機密是為了公共秩序,國家安全,對外關係,公共機構的經濟利益,為決定的準備或維護公務員的機密,則“對公務員專有的所有事實都應保密”。一方的利益。 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不用多說。 官方機密是當地官僚機構的指導原則,對感興趣的公民形成了不可穿透的隔離牆,對政治行為者則形成了保密的盾牌。 結果,在奧地利,多年來也有可能“公開保密”有關可疑的反交易,失敗的銀行國有化和公共責任的信息,但仍然可以向公民提供數十億美元的資金。 奧地利信息自由論壇(FOI)創始人約瑟夫·巴特(Josef Barth)表示:“近年來公開的腐敗醜聞表明,只有在很大程度上是可能的,因為政府的行動不透明,因此被剝奪了公共控制權是“。

“近年來公開的腐敗醜聞表明,只有在很大程度上是可能的,因為政府的行動是不透明的,因此超出了公眾的控制範圍。”
約瑟夫·巴特(Josef Barth),奧地利論壇信息自由(FOI)

透明:信息自由!

面對世界範圍內猖corruption的腐敗醜聞,稅收浪費以及對政治和官僚主義的普遍不信任,民間社會對開放,透明的行政管理的需求日益高漲。 到目前為止,全世界幾乎一半的州都在回應這種聲譽,並且已經通過了信息自由法,該法令其公民可以查看公共行政部門的文件和檔案。
享有歐洲理事會和教科文組織觀察員地位的非政府人權組織“無國界記者組織”寫道:“信息是邁向變革的第一步,因此不單單是獨裁政府擔心自由和獨立的報導。 在媒體無法報導不公正,濫用權力或腐敗的情況下,就不會有公眾審查,沒有自由的見解和利益的和平平衡。”
信息自由是公民檢查公共行政機關文件和檔案的權利。 它帶來了隱藏的政治和官僚行為,並迫使政治和行政部門對公民負責。 現在,《歐洲人權公約》也規定了知情權,並得到了歐洲法院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承認。 尤其重要的是,它允許保留其他基本權利,例如見解自由和新聞自由,或者首先是政治參與。

排名透明
全球排名的世界地圖-透明度

加拿大法律與民主中心與西班牙人權組織歐洲訪問信息組織(AIE)一起,定期制定全球國家排名(信息權排名)。 它分析和評估處理公共信息的法律框架。 在該排名中,奧地利在95研究的國家/地區中排名最低。

透明度:奧地利與眾不同

在奧地利,情況有所不同,除了愛沙尼亞,盧森堡和塞浦路斯,我們是歐盟中唯一尚未通過現代信息自由法的國家,也是唯一仍將官方保密製度納入憲法的國家。 加拿大法律與民主中心與西班牙人權組織歐洲訪問信息組織(AIE)一起定期制定全球國家排名(信息權排名)。 它分析和評估處理公共信息的法律框架。 在該排名中,奧地利在95研究的國家/地區中排名最低。
法制與民主中心主任,該排名的眾多研究著作和出版商托比·孟德爾同時指出:“有些國家的透明度法律很好,但是卻沒有執行,而有些國家的法律則比較平庸。但仍然做得很好。 例如,美國有一個中等的透明度法律,但享有相當大的信息自由。 另一方面,埃塞俄比亞的透明度法律很好,但是沒有得到執行。 奧地利是一個邊緣案件。 它似乎以某種方式擺脫了其信息法。”

“有些國家的透明度法律很好,但沒有執行,有些國家的法律也很平庸,但仍然做得很好。 奧地利是一個邊緣案件。 它似乎以某種方式擺脫了其信息法。”
法比民主中心Toby Mendel

2008通過的《歐洲委員會關於獲取官方文件的公約》管理不善無法糾正這種情況。 47歐洲外交部長和歐洲議會代表在其中同意“賦予公共行政當局獲取官方文件的權利”,以“加強公共行政機構的廉正,效率,效力,問責制和合法性”。

好奇的呼聲

奧地利政府成功地忽略了時代的跡象,甚至在今年6月宣布禁止使用分類為機密公共文件的決定。 它應該懲罰媒體對秘密公共記錄的利用,即使這些秘密記錄是匿名洩漏給媒體的。 對該項目的抗議並不遙遠,而且效果出奇。 奧地利所有新聞工作者協會都發表了共同聲明,發表了許多聲明,並強烈要求廢除奧地利官方機密和關於“信息應為規則,保密為例外”原則的現代信息法。 憲制律師海因茨·梅耶爾(“新聞自由的限制”),國會編輯協會(“議會的報告限制”)也對前法院院長弗朗茲·費德勒(“代表向19世紀倒退的一步的激進措施”)表示了批評。 ”)反對派尤其如此。
圍繞前檔案編輯約瑟夫·巴特(Josef Barth)成立的論壇信息自由(FOI)極大地推動了該主題的發展。 FOI在奧地利將自己視為“信息自由的看門狗”,並開展了transparenzgesetz.at和questiondenstaat.at的意識和信息運動。 前者甚至被授予2013康科迪亞新聞自由獎。 從FOI的角度來看,現代信息自由法不可或缺,主要有五個原因:它使腐敗更加困難,避免稅收浪費,增強對政治的信心,簡化並加速行政程序並促進參與。
這些運動顯示出驚人的效果。 一周後,關於回收的禁令被取消。 俱樂部老闆安德烈亞斯·席德(Andreas Schieder)(SPÖ)宣布退役,俱樂部老闆Reinhold Lopatka(ÖVP)的發言人表示,這件事是“誤會”。

准信息自由法

今年年初,去年積累的媒體和公眾壓力促使政府提交了一項法律草案,以廢除官方保密製度。 這也應規範公共機構提供的信息。 它規定了發布具有普遍意義的信息的義務和憲法規定的獲取公共信息的權利。 普遍關注的信息尤其包括公共指令,統計數據,由公共當局準備或委託進行的研究,活動報告,業務分類,議事規則,註冊管理機構等。這些信息應以所有人都可以訪問的方式提供-無特殊要求-將被發布。 從公民的“霍爾斯霍德”應該是政府的“義務”。 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的一點是,該草案不僅涵蓋國家機構,而且還涵蓋受審計法院控制的公司。
但是,該法案有廣泛的貶損:信息,出於外部和一體化政策原因的保密性,出於國家安全,公共秩序的考慮,為了地方當局的經濟利益,出於數據保護的原因而作出的決定以及出於其他目的而進行的信息保護。同樣重要的公共利益是由聯邦或省法律明確規定的”,應免除告知的義務。 不管是什麼意思。

“對我們來說,令人嚴重關切的是,官方的保密性沒有擴大,而是宣布了目標的透明性。 法律當然不會缺少例外……目前尚不清楚最終是否可以期望更多的透明度或更多的不透明性。”
奧地利報紙協會VÖZ的GeraldGrünberger案

61的總體評論來自各個州政府,政府部門,政府機構和公司,利益團體和地方政府,表明該法律不會很快通過。 儘管從根本上對期望的信息自由持積極態度,但仍提出了各種批評和問題領域。
儘管行政法院認為正在進行的訴訟程序受到保護,但有關人員和司法活動受到威脅,但ORF編輯委員會首先認為處於危險中的編輯機密和數據保護機構僅認為是數據保護。 ÖBB控股將法律草案等同於“廢除有披露信息的公司的數據保護”,而聯邦競爭管理局批評,無法發現信息自由的顯著擴展。 一般而言,與非國有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相比,國有企業擔心存在明顯的競爭劣勢,還會增加大量的人員和財務費用。
奧地利報業協會(VÖZ)提出了特別嚴厲的批評:“對我們來說,令人嚴重關切的是,代替宣布官方保密的目標透明化而來。 畢竟,法律當然不乏例外……目前尚不清楚最終能否實現更高的透明度或更多的不透明性,”VÖZ董事總經理GeraldGrünberger說。

“現在是奧地利趕上歐洲其他國家的時候了!”
Helen Darbishire,智庫訪問信息歐洲

國際在別處

在德國,似乎必須對《透明法》進行重塑,但在製定和實施方面已經制定了明確的國際標準。 這些是基於,例如,《歐洲委員會關於獲取正式文件的公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歐洲人權法院的決定(EUCI),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SCE)的意見以及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的由國際智囊團系統地處理的一百個州。 這種集中的專業知識似乎與奧地利立法者無關。 位於馬德里的Access Info Europe智囊團的首席執行官Helen Darbishire認為,透明度法的基本要素是所有公共行政信息從根本上來說都是公共的,與此同時,政府提出了一些合理的例外。 此外,強大且資源豐富的新聞官員應監控法律的執行情況,並迅速免費地處理公共投訴。 達比希爾說:“現在是奧地利趕上歐洲其他地區的時候了!”

“政府中的每個人都認為這件事非常複雜,並擔心漢堡將不再受管轄。 但是令人驚訝的是,大多數人很高興終於有了一個清晰的處理方式,而不必再躲起來了,可以進行最終公開的討論,並且清楚他們實際上在做什麼。”
丹尼爾·倫特弗(Daniel Lentfer),“漢堡示範法”倡議“漢堡更加民主”

漢堡模型

經常被用作奧地利榜樣的《漢堡透明法》包括三個核心要素:發佈公開合同的主管部門的職責,購買的專家意見等; 建立中央信息登記冊,發布報告和公共管理文件,其次,建立單一的新聞官員,負責監督信息和數據保護的自由,是公民信息關注的聯絡點。 《漢堡透明法》包括許多在該國家分類的公共文件。 丹尼爾·倫特弗(Daniel Lentfer)是公民倡議“漢堡Mehr Demokratie”的聯合發起人,該倡議發起並幫助制定了《漢堡透明度法案》。 他認為,至關重要的是“無論政治上是否需要,都必鬚髮布信息。 這是政府再次建立信任的唯一途徑。“當被問及漢堡倡議如何處理行政保留時,倫特弗指出:”政府中的個人認為事情非常複雜,並擔心漢堡將不再受管轄。 但是令人驚訝的是,大多數人很高興最終能有一個清晰的處理方式,而不必再隱藏起來,他們終於可以進行最終公開的討論,並且可以看到他們實際所做的事情。“最後但並非最不重要的一點是,政府追求了這一目標,”公民的信心並且人們了解管理的工作方式。”

當官僚失控時

目前,歐洲委員會與加拿大和美國就《跨大西洋自由貿易協定》 CETA和TTIP進行的有爭議的談判表明,如果公眾被系統地避開政治和官僚主義的進程,將會產生什麼影響。 在此過程中,我們看到了封閉的民主,生態和社會權利是如何為公司利益犧牲的,以及如何通過投資者保護條款,仲裁庭和監管委員會來politics毀政治。 儘管有一些250非政府組織(stop-ttip.org),眾多反對黨和廣大民眾反對,這是前所未有的公民聯盟的激烈反對。
所有這一切都是可能的,因為公眾無法訪問談判文件。 如果影響“共同體或會員國的財政,貨幣或經濟政策”的信息沒有免於信息自由的侵害,我們可以實時進行談判並及時作出反應。 不僅是歐盟成員國已經與1200的第三國簽署了雙邊投資條約,而且德國已經因其核淘汰而被起訴。 據奧地利駐奧地利大使亞歷山德拉·斯特里克納(Alexandra Strickner)稱,TTIP對民主構成了巨大威脅。 預計美國和歐洲公司將掀起一波抱怨,這些浪潮將不得不與國家法院和國庫部門打交道。 “如果要在指定的仲裁庭中遵守這些要求,則必須將公共資金用於可能造成的公司利潤損失。”斯特里克納認為原定的“監管合作委員會”存在另一種危險。 根據洩密的談判文件,應在跨大西洋理事會中就未來的法律進行協商,然後再將其提交給國民議會。 “公司因此有特權獲得立法,有時可以阻止法律。 因此,民主淪為荒謬。“歐盟公民的倡議如何對協議產生影響尚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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