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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猩科动物

在当今社会,人权是我们理所当然的事情。 但是,在定义这些定义时,我们很多人都感到困难。 但是人权到底是什么? 人权是由于每个人都是人而平等享有的权利。

发育 

1948年,当时的56个联合国会员国首次确定了世界上每个人都应享有的权利。 这就是最著名的人权文件《人权总宣言》(UDHR)的创建方式,也是国际人权保护的基础。 以前,人权问题只是有关国家宪法的问题。 在国际一级进行监管的动机是在两次世界大战后确保安全与和平。

在这份宣言中,规定了30篇文章,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适用于每个人-不论国籍,宗教,性别,年龄等。奴隶制和奴隶贸易,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1966年,联合国还发布了另外两项协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它们与《世界人权宣言》一起形成“国际人权法案”。 此外,还有其他联合国公约,例如《日内瓦难民公约》或《儿童权利公约》。

与人权有关的方面和职责

这些协议中的个人人权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个维度描述了所有政治和公民自由。 第二个方面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人权。 集体权利(团体权利)又构成了第三维度。

这些人权的对象是个别国家,必须遵守某些义务。 国家的首要职责是尊重的义务,也就是说,国家必须尊重人权。 保护义务是国家必须遵守的第二项义务。 您必须防止侵犯人权行为,如果已经发生侵犯人权行为,则国家必须提供赔偿。 国家的第三项职责是为实现人权创造条件(保证义务)。

进一步的法规和协议

除各州外,日内瓦的人权理事会和许多非政府组织(例如人权观察)也检查对人权的遵守情况。 人权观察组织一方面利用国际公众提请注意侵犯人权的行为,另一方面又对政治决策者施加压力。 除了受国际规范的人权外,还有其他区域人权协定和机构,例如《欧洲人权公约》和欧洲人权法院,《非洲人权宪章》和《人民权利宪章》以及《美洲人权公约》。

人权是长期以来重要的重要原则。 没有他们,就没有受教育的权利,言论自由或宗教自由,保护不受暴力,迫害等等。 尽管对人权的概念影响深远,但每天甚至在西方国家都发生侵犯和无视人权的事件。 对此类事件的国际观察,侦查和报告主要由非政府组织(在这里特别是大赦国际)进行,这表明,尽管确立了权利,但仍需要对遵守情况进行相应的控制。

照片/视频: 存在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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