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是否可以簡單地以“你對別人做什麼,我們也會對你做什麼”為由來消滅一個人的生命?

一個東南亞獨裁者能禁止人民的任何個人主義跡象並出於軍事目的迫害人民嗎?

你能在一個非洲發展中國家的一個水果小販旁邊買一個終身奴隸,沒有任何如果和但是嗎?

蒂姆在觀看一部課堂演示的有關人權的紀錄片時問自己這些問題。 “一般來說,應該考慮這些問題,而不僅僅是當文本或文檔引起人們的注意時,”他決定。 

“我怎樣才能激發改變?”學生問自己。 誠然,要給人留下持久的印象並不容易,因為幾乎每個人都聽說過它,短暫地思考過它,產生一種噁心的感覺,然後與朋友一起分散注意力,以便盡快忘記它。

“這是允許的嗎?”蒂姆想知道。 “你不能簡單地忽視其他人,在他們的情況下你可以做你自己。”蒂姆第二天帶著這些問題去學校。 這些問題構成了他的演講,僅此而已。 學生們的答案各不相同:

“救火的最好辦法就是用火!”,一名學生回答了第一個問題。 “到處都應該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前排的一個小女孩連忙回答道。

“這些都是侵犯人權的行為,而且沒有受到懲罰,這是一個醜聞!”房間裡一位原本安靜的學生補充道。

侵犯人權; 沒有人願意自願經歷但只有少數人捍衛的事情。 你無法界定清晰界限的事情。 應該遵守的事情,特別是在人口販運和尊重人權方面。 與正義密切相關的事情,尤其是與第一個問題相關的事情。 但是,因為另一個人殺了別人而殺死他或她真的公平嗎?還是一個藉口? 如果你知道這些侵犯人性的行為存在而你卻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你還能問心無愧地生活嗎? 你能做點什麼嗎?如果可以的話,該怎麼辦? 如果您處於受害者的位置,您會對其他人有何期望? 這些是每個人都必須問自己的問題,因為只有你知道你是否被允許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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